开列负面清单 推动责任落实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6-01 12:35

近日,潘集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负面清单”。对压案不办,办人情案、打探泄漏案情,说情打招呼,以案谋私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切实利益等问题发现不及时、查处不果断,甚至故意隐瞒不报的;对抽查、检查中弄虚作假、敷衍搪塞的......列入负面清单。这份负面清单明确了履行监督责任13个方面共43项“不能为”的界限,清单涵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举报、案件审理、案件检查等多方面内容。在多方征求各单位、各科室意见和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后,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考核标准,按照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具体化的要求,在43项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不同层级的细化,为监督责任划定了履职“警戒线”。

区纪委监委机关各科室每月根据各自负责领域业务对照负面清单内容梳理本科室、各乡镇街道、各派驻组履职情况并填报《负面清单登记表》报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目标考核办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科室填报情况督查,确保见人见事见纪律。

为使负面清单内容落到实处,每半年对清单内容系统内通报一次,年底对负面清单进行梳理汇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调整使用、评先评优、享受待遇的重要参考。同时,对3次及以上违反负面清单的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清单》转成党纪政务处分。

今年以来,已对9名违反清单内容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提醒,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