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坚持“四最”标准 强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8-04-19 16:00

为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潘集区积极行动,多点发力,坚持“四最”标准,强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为全区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是以最严的制度提标定量。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先后研究制定《潘集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完善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潘集区2018年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潘集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集中交叉抽查工作计划》等多项制度性文件,明确监督执纪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安排。提出开展扶贫领域线索起底、交叉排查、集中督办、信息联动等7项具体工作举措。同时,制定责任到人、时限到天的4项15大条任务分解清单,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深入持续推进提标定量。

二是以最浓的氛围宣讲造势。自中央、省、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动员会召开后,及时召开区级部署会,在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同时,对上级会议精神及时进行上传下达。研究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将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纳入宣讲内容,确保将有关情况及时传达到最基层。建立健全定期通报机制,对查出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并在省、市、区网站上进行警醒式通报2次,印发纸质通报文件,在全区范围内集中通报1次,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是以最严的问责保质保效。严抓扶贫监督问责执纪常态,将监督执纪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始末,结合扶贫专项整治工作,对扶贫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问责,并对扶贫审计发现的8个问题和线索,分门别类、区分重点地对2名科级干部、3个单位进行了严肃问责。对扶贫监督执纪工作进展迟缓的个别纪检监察机构,及时进行了提醒,压实、严紧了工作责任。同时,出台两个责任问责清单,结合年初“两个责任”承诺书,要求各纪(工)委建立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问责台帐”,实施台帐的动态管理与监督检查。

四是以最大的限度利民惠民。将群众同不同意、高不高兴、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成效好坏的唯一标准,将群众全面参与监督执纪纳入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摒弃带着任务进行扶贫攻坚的理念,树立与群众手牵手、心连心的工作导向,走街串巷、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专项整治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有无宣传到群众家中,各类惠民利民资金有无打卡发放到群众手中、各类惠民利民措施有无落实到群众身上、各类帮扶责任举措有无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处理问责干部64人次,其中,科级干部9人,镇机关干部12人,村(社区)干部43人,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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