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双向承诺制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8-04-03 16:03

潘集区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在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中开展双向承诺制,以清单的形式确保“两个责任”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确定五类承诺主体,整体联动大承诺。区委负责同志逐一与11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51个区直部门“一把手”实行逐一签订责任书,并明确各级党组织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党组织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在党组织负责同志承诺的同时,各级纪检机构负责同志需要一并承诺背书,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科学设定承诺内容,实现履职尽责清单明。针对不同的承诺主体,分别提出承诺要求,明晰“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组织监督职责、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三个层次27条承诺清单,并突出“一案双查”或“责任倒查”的落实要求,提出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问题、“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按照潘集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清单》文件规定,予以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在年度考核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实施“一票否决”。

三是采取双向承诺方式,确保责任传导无衰减。明确要求区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在向区委承诺同时,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系统工作特点,及时研究制定并落实个性化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采取层层签订责任书、在公开栏公布等方式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此外,区纪委监委建立并健全责任清单落实的季度调度、半年考核、全年通报问责的监督检查长效化机制,确保责任层层传导无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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