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四个严抓”推进扫黑除恶
监督执纪深入开展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8-04-03 15:05

为有效落实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中监督执纪的工作部署,潘集区纪委监委 坚持“四个严抓”,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区营造优良的基层政治生态保驾护航。

一是积极谋划,严抓及早起步。自接上级文件通知后,区纪委监察及时召开谋划部署会议,囊括了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管室等为主的职责分工,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细化到周。同时,在全市率先研究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起步。

二是多方对接,严抓群策群力。联合信访、案管、审理等科室,积极运用村霸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对4名定性为“村霸”的村干部进行 “再回头”,确保情节判断、处理依据无误,并严格对照“扫黑除恶”监督执纪方面的规定,仔细甄别,确保鉴定不跑偏。同时,按月主动对接政法委、公检法司等扫黑除恶的职能部门,逆向摸排,针对涉黑涉恶的“重点人”问题线索,逐件研讨并跟踪销号,以高效的协作配合,实现群策群力。

三是主动作为,严抓举措务实。注重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及作风建设抽查工作相融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研究制定扶贫领域线索“大起底”工作方案,研究印发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建设交叉互查工作计划,主动下沉基层抓发现,破除政法部门有交办才执纪的弊端,确保监督执纪从快、从严、从实。

四是健全机制,严抓长效常态。通过召开区委反腐协调小组会议等方式,推进部门协作、交叉办案、提级办案,对当前我区涉及“恶势力”的5条线索进行跟进核查,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此外,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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